问题描述: 我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现销售2009年购买的固定资产,该资产购买时取得的发票为普通发票,请问现在能申请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吗? 问题答复:
广东国税东莞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否则,应按适用税率征税。
广东国税东莞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否则,应按适用税率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