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票咨询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6-10-20 10:58
问题描述: 我在两年前买了一辆车,当时提车的时候那家店刚好停电了,所以当时没开发票给我,他让我三个月内去领发票,当时刚好我去外地了,没去领到发票,后来我也忘记了这件事(车子没上牌,因为一直没上路)。最近想把车子上牌要发票,去店家让他给我开具发票,但是他说现在开的话需要另外交17%的增值税,他坦承到从我提车到现在都没给我开过发票,那我当时买车的价格已经是含税价了,现在又要让我另外缴的这17%的增值税是否违法?如果我要开这发票我需要怎么办? 问题答复:

    广州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商家加价才开具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第三十五条又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索取发票的合法权利,与商家进行交涉。交涉后商家仍拒开发票或坚持加价后才开发票的,消费者可持有效销售凭证(收据等)向税务机关举报。您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12366-1-2-4 或登录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12366.gov.cn),在“首页->公众参与->局长信箱->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栏目进行举报。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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