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你司单独将储油罐等设施出租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从2012年11月1日起需在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不再在地税部门缴纳营业税。若你司在2012年11月1日营改增前已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只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办理税种认定等手续。若你司在2012年11月1日营改增前未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则需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以下资料:1、《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复印件一份;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身份证件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复印件一份;5、经营、业务场所证明复印件一份;(备注: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其他合法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以总公司签定的租赁协议须出具无偿使用协议给分支机构使用。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时,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6、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一份;7、投资方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备注:如投资方为非自然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非国内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8、总机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备注:由分支机构纳税人提供)。 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需要申请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可一并向主管税务分局同时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和防伪税控发票领购资格申请等三项申请事项的资料,包括: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2、《税务登记证》副本;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如属代理人办理受托事项时,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一式一份);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6、《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二份);7、《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一式二份);8、《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