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台湾期租远洋船舶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6-10-20 17:09
问题描述: 我司是从事远洋运输的船东公司,想从台湾以期租(期租是远洋运输的一种方式)方式长期租赁一艘远洋货船,请问这海运费支付涉及税费么?我们大陆和台湾有双边互勉条例么?或者海运协定?谢谢! 问题答复:

    您好。根据财税(2013)106号规定,期租属于水路运输的一种形式。你司若采用期租方式租赁船只,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另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税发〔2009〕3号的规定,若台湾企业提供运输服务,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其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内,则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暂查询不到有关大陆与台湾的双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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