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你好,我公司是建筑装饰行业,甲方往往是拖欠我们工程款1-2月,而我们在财务帐上确认收入是按到款的时间?还是进度完工百分比?而开具发票的时间呢,如按进度完工百分比来开具发票,但我公司的资金压力很大,已经垫付了工程款,没有收到款,又要提早开具发票,对我公司很不公平。现请教税局,我公司该如何操作?谢谢 问题答复:
广州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如您指的是提供建筑装修服务,建筑物设计业务如果与施工一起,如家庭装修,属于建筑业,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因此,出现您所述情形,建议您向地税部门进行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