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请问:我2010年购买一处期房,约定2013年12月份交房,我于2011年5月结婚领证。2014年1月交房,我去办证,契税查询唯一住房时,怎么确定?因为婚后,我们又买了一处住房,婚前的这套算唯一一套嘛? 问题答复:
《关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皖地税函[2012]646号)文件规定:“对个人婚前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婚后进行纳税申报的,可按照财税[2010]94号文件有关规定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财税[2010]94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