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一定要转账汇款进行结算,我司有快件业务,客户都比较散,都是按件收费的,金额不大,营改增之前都是现金结算,现在是否能沿用现金结算呢?听一些同行也是有收现金的,是否有额度限制? 问题答复:
广东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目前,税法对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资金结算方式没有相关规定。纳税人经营活动涉及资金结算,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广东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目前,税法对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资金结算方式没有相关规定。纳税人经营活动涉及资金结算,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