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位每年按国家相关规定计提工会经费,给工会用于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活动用(县总工会拨入经费)。请问参赛职工获得的奖金是否要交计征个人所得税?非人人有份。 问题答复: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所得税处答复: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均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你单位职工劳动竞赛奖金不属于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免税的所得,应当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事宜请直接向主管地税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