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务如何代开发票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6-10-21 11:30
问题描述: 本人为一家公司设计产品外观(非受聘员工),签订的合同金额为税后金额5500元,该公司索取发票,基于我的行业,是属于营改增的范围吗?我是应该到国税代开发票还是到地税代开?大概需缴纳多少税?分别是哪些税种(是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税率分别是多少? 问题答复:

    广东国税东莞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提供设计服务属于营改增范围,可到国税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征收率为3%,个人所得税请咨询地税部门。 个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所需资料: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 1、《代开发票申请表》(东莞)(文书编号:221701)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单位经办人、个人(收款方)的合法身 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或接受劳务服务的项目)出具《代开普通发票书面确认证明》(文书编号:0183)(个人小额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入在200元(不含本数)以下的除外)。 3、自产自销的免税农产品,须提供农产品产地村委会(或居委 会)出具的“自产自销证明”。“自产自销证明”必须载明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品种、面积、数量、金额等内容。 4、对申请代开普通发票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纳税人要提供进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当次经营营活动相关的购销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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