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视同内销如何处理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6-10-21 11:30
问题描述: 我司为出口企业,2013年底开具的出口发票,由于单证不齐,本年需要视同内销处理,想请问纳税申报表附表1.2要怎么填列? 问题答复:

    佛山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1号)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规定,外贸出口企业由于单证不齐需要视同内销处理的,应调增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至5行“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对应税率和项目分别填写相应金额。同时,调减当期第18行“四、免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相应金额。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1栏“(三)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列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