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绿化景观及其所占的土地价值是否需要交房产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6-10-25 16:22
问题描述: 按照房产税的本义,房产税应只对房产征税,对非房产不应征税。企业厂区内建设的道路、绿化景观及其所占的土地,都不符合“房产”定义即“有屋面和围护结构的场所”,因此道路、绿化景观及其所占的土地价值都不需要交房产税。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确?烦请解答,谢谢。 问题答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财产和行为税处答复:现行房产税政策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同时,还规定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游泳池、烟囱、水塔等,不属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其所占用土地的价值可不计入应税房产的原值征收房产税。而道路、绿化景观不属于“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范畴,在计算房产原值时不能扣除其所占用土地的价值。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事宜请直接向主管地税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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