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6-10-25 16:23
问题描述: 根据国税总局2014年23号公告,2014年核定征收企业也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政策。请问在网上申报前是否要去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另外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已交,预缴的税款是否可在后面的申报期中抵减?   问题答复:

你好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23号)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 2、可以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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