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公司土头搬运费税金的计缴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6-11-01 13:55
问题描述: 有一商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入住后因二次装修发生土头搬运费,物业公司是否可按业主交付费用扣减第三方收取费用后的差额计缴营业税金及附加。谢谢! 问题答复:您好!物业管理单位向住户一次性收取的“二次装修垃圾清运费”(又称“土头费”),然后统一支付给垃圾清运单位的,暂不征收营业税,待二次装修完成后,凭清运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进行清算,就结余部分合并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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