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转让费用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6-11-01 13:55
问题描述: 本人一套房,和父母共有,现在父母想把共有产权房产权转让给我,请问交易或者赠与的费用各是怎样算?(产权满5年) 问题答复:您好!如果是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予的房产,根据厦地税函( 2010 ) 70 号文:营业税:暂免征收。个税:暂免征收。 土地增值税:暂免征收。 印花税:售购房双方以合同记载金额为计税依据,按 “ 产权转移书据 ” 税目及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契税:按 3% 征收。 请具体查看http://www.xm-l-tax.gov.cn/fgk/news/17286.html。

为加强我市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厦府〔2012〕211号),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即对全市范围内各类型存量房交易全面实行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交易计税价格征缴税费,同时停止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三级市场基准指导价有关问题的批复》(厦府〔2011〕62号)。具体文件请查看:http://www.xm-l-tax.gov.cn/content/38000.html。

如属于房产交易,相关税费请查看http://www.xm-l-tax.gov.cn/xmdscms/content/9489.html中个人销售二手房涉及的有关地方税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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