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看了编号13296答复,我公司借用私人车辆用于企业经营管理,公司使用过程中,给车辆用充值油卡充值加油,充值油费用可在管理费用列支,充值油卡金额是否要车主交个人所得税? 问题答复: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单位因工作需要租用员工的汽车作为公用,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并对租用汽车的使用年限、费用标准、租金收入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单位凭合法有效的票据,在合同规定的费用标准范围内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单位反租职工个人的车辆支付车辆租赁费(“私车公用”),单位向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的,能够提供租赁合同的,可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纳税;不能提供合同的,需要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