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您好, 我公司是营改增的小规模企业,听说 现在开票金额在2万以下 免税,为什么我去国税局代开 的时候,工作人员说 代开发票的不免税呢? 他的做法符合规定吗? 问题答复: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