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司现有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预计计税毛利率为20%。我司季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预收收入*20%*25%;还是可以扣除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后上缴即企业所得税=(预收收入*20%-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25% 问题答复:答:根据国税发(2009)31号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