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税税额征幅大有具体划分标准吗?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6-11-08 18:09
问题描述: 1、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税额幅度: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是否有规范的标准划分。是否由征税者随心而定,请告划分的标准。 2、 近几年国家是否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最新调整文件,何处找到 3、 农业机械生产企业用地,符合“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规定吗? 问题答复: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暂未进行修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文件的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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