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岳阳现在客运发票是否规定必须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如取得的定额发票上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者不是加盖的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进行报销使用?谢谢! 问题答复: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如果你收到的发票上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则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可拨打(0731)12366-2进行检举。
如果你收到的发票上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则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可拨打(0731)12366-2进行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