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省内一家商业银行,表外利息部分营业税一直都没有申报,但是现在管理员通知我行说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加的表外利息部分需要交纳营业税,请问这个规定有政策依据吗? 问题答复:答: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因此,银行贷款逾期利息应征收营业税,以贷款合同约定的应付利息日期,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