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司与某运输代理公司签定货物国际运输代理协议,由该货代公司提供国际货物代理服务,取得该公司开具的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为“货物运输代理费”,请问我司是否需要按货物运输合同来交纳印花税呢? 问题答复: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同时《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规定,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办理一项业务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规定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