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开发票的收入问题?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6-11-09 15:31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宾馆,在收取住宿费等时,客户不要发票,所以在收款时只开了收据,请问,我们在进行记账时,可不可以按收据来确认收入记账,可不可以不再补开发票,按确认的收入来交税。这种情况不开发票是不是违法开为,我们是查账征收的单位。 问题答复: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作出如下规定:“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收据不能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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