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2013年10月1日以后,南京某企业到无锡提供建筑安装劳务,是否需要开具外出经营许可证明? 问题答复:答:根据《关于改进外出经营税收管理的通知》(苏地税函〔2013〕221号)的规定,从10月1日起,对在本省范围内异地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浩动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取消申请开具和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管理事项,改由纳税人在经营地地税机关直接凭相关资料申请报验登记。对跨省从事临时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和《外管证》开具使用要求,暂维持不变。
因此,2013年10月1日以后,该南京企业到无锡提供建筑安装劳务,不需要再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因此,2013年10月1日以后,该南京企业到无锡提供建筑安装劳务,不需要再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