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请问给企业的返利是去申请开红字发票吗?折扣可以不可以在销售发票最后一行直接开负数金额? 问题答复:答:给企业的返利不能开红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
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