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用于本企业自已的矿井开采矿石,因井下矿道渗水,买了水泥和其他材料堵渗水,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问题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开采矿产资源提供劳务有关货物和劳务税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56号)规定,纳税人提供的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劳务,以及矿井、巷道构筑劳务,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贵公司因井下矿道渗水,买了水泥和其他材料堵渗水,属于对井下矿道的修缮,即购买的水泥和其他材料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