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某工业企业2011年取得国有土地10亩,国土部门批复土地使用权价格500万元,实际支付土地出让金300万元,其余200万元不需支付给政府。该企业取得土地后按500万元缴纳土地契税15万元,2011底房屋建造竣工投入使用,房屋容积率大于0.5,房屋价值1000万元, 2012年土地价值应并入房屋价值征收房产税的是500万元还是300万元(不考虑土地契税)? 问题答复: 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因此,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房产原值应包含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300万元。
因此,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房产原值应包含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