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个人购房缴纳契税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答复: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5%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非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及非普通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3%征收契税。
自2006年7月1日起,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暂按1%征收契税。
依据:1.《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31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5%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非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及非普通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3%征收契税。
2.《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标准及契税等房地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津地税发〔2006〕3号)第四条规定: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暂按1%征收契税。
第六条规定:上述调整契税等房地产税收政策,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自2006年7月1日起,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暂按1%征收契税。
依据:1.《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31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5%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非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及非普通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3%征收契税。
2.《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标准及契税等房地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津地税发〔2006〕3号)第四条规定: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暂按1%征收契税。
第六条规定:上述调整契税等房地产税收政策,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