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自然人转让境外公司股权是否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6-11-10 17:32
问题描述: 我是国内自然人,持有一家美国公司5%股权(成本为500美元,现估值为10000美元左右),本人现计划将该5%股权以成本价高一些的600美元的价格转让给一个在美国的亲属(美国籍),请问:我要在国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还是只要在美国申报就可以了?如要在国内申报,是否可按100元所得(600-500=100美元)来申报计算个人所得税?请指教,谢谢! 问题答复:答:个人股东转让股权应就增值部分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税计税依据相关规定请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 。
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为避免歧义,请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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