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补贴是否可税前问题?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6-11-10 17:34
问题描述: 我公司是国营企业,根据上级机关文件规定,给离退休人员每月发放住房补贴、统筹外养老金、生活补助等,会计账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中,所得税税前可否扣除,用不用做纳税调整?政策依据是什么?谢谢! 问题答复:答:目前,《企业所得税法》对统筹外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尚未有明确规定。但是,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有关规定及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的相关解释:“虽然离退休人员已经不再为企业提供劳务,应当纳入社会保障体制予以保障,但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仍然比较低,企业为他们支付统筹外费用,实质上属于延期支付福利。因此,正常情况下,企业为本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或支付的统筹外费用,应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目前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倾向于企业暂将统筹外费用列入企业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如以后税务部门对统筹外费用税前扣除事项有了明确规定,企业应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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