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您好, 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我公司现在给其他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以及咨询服务相关的业务,请问能否开6%的增值税发票,我公司现在只有销售货物的经营范围,是否需要变更,怎样变更,谢谢。 问题答复:答:按照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
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1%,提供应税服务范围内的咨询服务,应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
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1%,提供应税服务范围内的咨询服务,应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