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公司现在收到购买原材料运输的铁路大票,请问可以抵扣哪几项,记得以前是(运费+印花税+铁建基金)*0.07,对吗?现在有变动么。谢谢! 问题答复:答: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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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受铁路运输服务,按照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运输费用金额,是指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2.自2013年8月1日起,纳税人属交通运输业的,不再开具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改为开具国税部门监制的发票。
3.自2013年8月1日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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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受铁路运输服务,按照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运输费用金额,是指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2.自2013年8月1日起,纳税人属交通运输业的,不再开具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改为开具国税部门监制的发票。
3.自2013年8月1日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不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