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票如果发票联和抵扣联同时丢失了,怎样解决付款和抵扣的问题?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6-11-11 17:39
问题描述: 增值税票如果发票联和抵扣联同时丢失了,怎样解决付款和抵扣的问题?可用供应商留存联盖公章付款吗? 问题答复:答: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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