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2007年度离退休人员工资(除社保外企业负担的部分)及补贴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题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又养老保险金制度规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社会统筹管理与发放,单位不再承担补发义务。因此,除社保部门发放的外,企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工资及补贴,不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又养老保险金制度规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社会统筹管理与发放,单位不再承担补发义务。因此,除社保部门发放的外,企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工资及补贴,不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