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外地住大连的分公司,由于不慎将税务登记证的正副本都丢失了;请问需要怎样处理? 问题答复:
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应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纳税人的名称、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发证机关名称、证件的发放日期等内容刊登在《大连日报》、《大连晚报》或《新商报》上作遗失声明,然后到大连市国地税联合税务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补发证件。
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应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纳税人的名称、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发证机关名称、证件的发放日期等内容刊登在《大连日报》、《大连晚报》或《新商报》上作遗失声明,然后到大连市国地税联合税务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补发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