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产权纠纷的闲置房产税应该怎样缴纳?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7-02-09 10:36
问题描述: 我公司建设生产厂房,所占用土地产权归另一企业所有,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他们起初同意转让土地给我公司,于是我们开始建设厂房,厂房建完时,土地出让方又不同意转让土地,我们现在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请问:厂房建成后闲置未用之前,房产税是否应交? 问题答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8号)文件的规定:

  十九 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据此,房产税应在自建的房屋建成之次月起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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