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改变经营地址如果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 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改变经营地址如果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 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