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2016年度助理经济师、助理审计师、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考试合格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与准考证同版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材料于2017年5月15日—18日交到焦作市职称评价服务中心(人社大厦609室)
温馨提示:请合格人员将自己的证书编号写在准考证上,以便于办证时查找证书。
由他人代理办理领取的的,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逾期未办理人员转入下一年度同期办理。
焦作市职改办 2017.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