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经济专业中、初级考试合格人员办证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始办理2016年度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经济专业中、初级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办理证书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仅留存复印件)
(2)本人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仅留存复印件)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从河南职称网或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职称信息”下载)
(4)与准考证同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一张贴在登记表上,一张办证。
二、注意事项:
(1)考试合格人员请携带以上办证材料,于6月20日前,到驻马店市人社局职称科进行审核。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县、区人员可由县区职改办统一来办理,也可经县、区职改办同意后个人前来办理。逾期未办证者,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2)经省职改办审核,执业药师2016年度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有21人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名单见附件4)
(3)为方便群众办事,驻马店市邮政总公司在市职改办开设服务窗口,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办证人员可自行委托中国邮政特快专递进行邮寄。(详见附件6)
三、表格填写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类别”等,按报考时所填写内容填写。“批准日期”按考试时间填写(执业药师:2016.10、造价工程师:2016.10、经济专业:2016.11)。“管理号”、“证书编号”按证书上内容填写。
四、办证地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天中山路与健康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396-2816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