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2016年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的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办理2016年度统计专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发布时间
2016年度统计专业合格证书于2017年6月28日至7月7日集中办理,请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市人事考试院办理。
一、需提交的资料:
1、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成绩通知书);
2、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
3、考生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登记照:两寸1张;一寸2张。
4 、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项份(湖北人事考试网、宜昌市人社网、宜昌人事考试网(www.ycrsks.com)下载);合格人员登记表须存入个人事档案,请据实填写,切勿遗失。
5、代办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考生上述资料。
二、办证时间安排:
2017年6月28日至7月7日集中办理(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办理的请于每周四下午提交办证资料。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三、办证地址:
宜昌市西陵区环城北路40号(市人社局经办服务大楼)3楼339办公室 (市内乘2路车到人社服务大楼下车即到)。联系电话:0717?6056347
友情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根据以上要求,宜昌市人事考试院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成绩作废,证书收回。
宜昌市人事考试院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