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全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7年7月15日至8月15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7月15日至8月16日,缴费时间定于7月16日至8月17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9月1日至9月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10月30日至11月3日。
(二)报名程序
1.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访问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通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报名入口分别实施,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单独的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培训考试中心(地址:市政府2号楼7楼0723房间,电话:26110985)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备查。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交纳报名考试费61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培训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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