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8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解答
1.2018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答:报考前,考生要具备高中或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证书,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证书的取得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前。
2.网上报名缴费后,考试前还需要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现场审核报名资格吗?具体审核的时间、地点是如何安排的?
答:考试前考生不需要到考试管理机构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由考生本人自行对照报名具体条件,确认符合的先进行网上报名和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安排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如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考试成绩无效,考生不能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具体审核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待考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3.应如何选择考区进行报名和考试?
答:广西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全区设置区直和各地级市共15个考区。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地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20号)规定,报考人员应按照就近方便原则选择本人工作单位、学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考区报名。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中区直驻邕单位的报考人员要在区直考区(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报名,其他驻邕单位的报考人员请在南宁市考区报名;在邕学校在校学生,其中广西经济干部管理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6所学院的学生请选择南宁市考区报名,其他学校学生请选择区直考区(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报名。
4.考后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提交的审核资料具体有哪些?
答:考后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提交的资料如下:
(1)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自行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并保存);
(2)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及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在岗人员提供有单位盖章的工作所在地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其他人员提供户口本或居住证。
(4)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为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办的,增加审核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委托书需承诺信息准确、真实,委托人须手写签名确认。
以上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复印件、报名考生信息表等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表格、委托函等资料留存审核点。
5.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考,现场资格审核时应提供材料有何不同?
答:香港、澳门居民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应提供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其他资料与大陆考生要求相同。
6.毕业证书丢失了怎么办?
答:可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
7.国外学历证书丢失怎么办?
答:提供教育部认证单位重新出具的认证书。
8.考生报名照片有什么要求和用途?
答:考生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将用于打印准考证、考场座次安排表和合格证书等。考生上传照片前,必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报名系统网页上有提示和说明)审核处理后才能正常上传,否则无法完成报名注册。考生提供审核的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的标准证件电子照,必须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照片文件的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大小大于30KB,分辨率大于300×215像素,照片必须清晰完整,严禁小照片放大后使用。审核通过后保存的照片文件约10KB左右,供考生用于注册上传并完成后续报名操作。
照片的质量由考生本人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及证书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9.报名中须特别注意哪些事项?
答:(1)报名前须仔细阅读考试相关文件和公告信息,看清要求,慎重报考。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考的考试成绩无效,责任自负。缴费后,无法再办理退考和退费。
(2)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注册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报考人员在网上注册报名信息时须如实填写,并自行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报名回执表”。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再打印。
(3)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填报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缴费前,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修改报名信息;缴费后,考生信息将不能自行修改,如果发现信息错误,请考生在报名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携带错误信息修正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考区考试管理机构现场申请修改并确认。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修改和确认,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考生准考证上个人信息有误的不能参加考试。
(6)缴费后,报考人员应凭“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检查自己的报名状态,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10.报考人员如何订购考试大纲和教材?
答:全国会计考办修订印发的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在报名时,可以根据提示进入教材征订系统直接与出版社联系,发起咨询或订购书籍,由出版社直接负责邮寄给考生,与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无关。
11.“网上支付”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如果没有网上支付经验,请在支付前详细阅读自己银行卡的网上支付使用说明;有问题请拨打银行或银联客服服务电话咨询。
(2)考生不要使用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电脑进行网上支付操作;
(3)考生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应注意保护好银行卡卡号和密码,注意卡内资金安全;
(4)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考生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
(5)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浏览器支付页面,等待报名系统接收考生的缴费信息,网站会自动跳转页面,显示“缴费成功”字样。如果由于不小心关闭网页或者由于网络、机器等原因不能自动跳转页面显示“缴费成功”字样,可凭“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检查自己的报名状态,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后,即为报名成功,。
12.如有考生在网上重复付费,如何办理退款手续?
答:请联系所属考区考试管理机构。报名工作结束后两个月内,由支付平台自动将多付的款项退至交款的银行卡。
13.如何打印准考证?
答:2018年4月12日前,各考区完成考场编排工作后,将在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及财政厅微信公布网上打印准考证的网络链接、起始日期及有关注意事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截止时间为5月6日24:00,考生应在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并确保准考证上的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清晰无误,以免影响考试。截止时间过后系统自动关闭,考生将无法再打印准考证,没有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14.考试前,身份证已经过期失效或遗失了该怎么办?
答:考生须携带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才能参加考试。身份证已经过期失效或遗失的,考生须及早补办;参加考试前来不及补办正式身份证的,须提前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至少须2个工作日),以免影响考试。
15.2018年度广西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是否有补报名?
答:不安排补报名。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2017年11月1日至30日)完成报名、缴费及确认手续。
16.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将如何处理?
答:按照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规定,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电子用品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要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要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同时在网上公布并通报单位。
17.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对考试作弊行为有何处罚?
答: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施行。该刑法修正案对考试作弊新设置了组织考试作弊罪和代替考试罪两项罪名。其中,组织考试作弊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考试罪,可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16年1月北京首例考试作弊案的考生及枪手,均因犯代替考试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及罚金。
附:广西各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
2017年10月27日
广西各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考区 | 考试管理机构 | 地址 | 咨询电话 |
区本级 | 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 | 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1楼 | 0771-2863505 |
南宁市 | 南宁市财政局 | 建政路3号南宁市会计人员服务大厅 | 0771-5622351 |
柳州市 | 柳州市财政局 | 柳州市潭中东路12号柳州市财政局服务大厅(市财政局正门东侧) | 0772-2815109/2857227 |
桂林市 | 桂林市财政局 | 桂林市西城路33号 | 0773-2820879/2800063 |
梧州市 | 梧州市财政局 | 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99号红岭大厦2528室 | 0774-3824263 |
北海市 | 北海市财政局 | 北海市北部湾西路19号财政局附楼一楼会计管理科 | 0779-3035692 |
防城港市 | 防城港市财政局 | 港口区西湾广场北路市财政局后楼4楼会计管理科 | 0770-6102328 |
钦州市 | 钦州市财政局 | 钦州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管理科(钦州市银河街125号) | 0777-2832650 |
贵港市 | 贵港市财政局 | 贵港市金港大道902号贵港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0775-4560590/4564175 |
玉林市 | 玉林市财政局 | 玉林市建安街1号玉林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0775-2689705 |
百色市 | 百色市财政局 | 百色市财政局(右江区中山一路文体巷17号) | 0776-2823468 |
贺州市 | 贺州市财政局 | 贺州市贺州大道5号 | 0774-5135538 |
河池市 | 河池市财政局 | 河池市金城西路25号市财政局四楼会计管理科 | 0778-2285833/2288832 |
来宾市 | 来宾市财政局 | 来宾市盘古大道西69号来宾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0772-4236385/4233206 |
崇左市 | 崇左市财政局 | 崇左市友谊大道中段崇左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108室 | 0771-5962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