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政府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和审计局,并邀请市人大财经工委等单位部门组成4个督查小组,对2017年度已到整改期的17家单位18个审计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通过督查发现,审计提出需整改问题192个,已整改175个,因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及体制机制因素或是整改期需延长等原因,正在采取措施整改的17个,审计决定4项,已全部执行,制定完善制度71项,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近期,浙江省委省政府下达文件,规范党政机关督查工作。宁波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此次联合督查高度重视,市长亲自审阅督查工作方案,批示并同意组织实施。二是政府主导,人大支持。由市政府督查室具体组织,下达专项督查通知,并邀请市人大财经工委参与,提升检查层次,扩大审计整改影响力,充分借助不同职能部门优势,推动跨部门问题事项的整改落实。三是精心组织,严密筹划。对已到整改期的项目逐个梳理,重点将“同级审”或是整改进展缓慢的项目列入督查范围。由分管局长带队,项目主审参与,根据督查组人员职能及专业特点,进行科学编组,共同发力。四是狠抓质量,提升成效。现场查阅审计整改台账,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核实。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具体要求,加快前期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时效,确保将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