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向社会公开征求资源税法相关意见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7-11-20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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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众可以在2017年12月20日前,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首页《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或者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资源税法征求意见”字样。 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我们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7年12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是:http://www.mof.gov.cn)首页《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是:http://lisms.mof.gov.cn/lisms/action/loginAction.do?loginCookie=loginCookie)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资源税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附件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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