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财政部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17年度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行政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查单位名单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财政部随机选取了14家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作为检查对象,抽取比例为证券资格评估机构总数的20%。名单如下: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华盛资产评估与不动产估价有限公司
中建银(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财政部组织14个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称专员办)采取就地与交叉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14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二、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情况、内部管理(包括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和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以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财政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执业质量检查的范围是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检查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时,延伸检查资产评估委托人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及相关单位。
三、检查要求
财政部要求各参检专员办抽调精干检查力量,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专业人员,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行政监督检查,并严格遵守检查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同时,各参检专员办要结合检查工作,全面了解资产评估机构的现状,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检查发现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违规问题,财政部将于现场检查结束后组织集中审理和专家论证,明确政策界限,统一处理尺度,确保公正执法。财政部将依法下达处理处罚决定,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检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