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长治市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请长治考区成绩合格考生按要求参加审核,以免延误证书发放工作。
一、审核对象
长治考区2017年度成绩合格的初、中级考生。
二、时间
2017年12月18日—12月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地点
长治市财政局一层会计科(市英雄中路68号)
四、咨询电话
0355—2021745
五、审核时所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准考证;
4、“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所填工作单位公章;
考生须对前四项资料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可委托他人代为审核,审核时须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申请书。
2、中级考生如果是按其他职称类型报考的,须提供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3、照片不再需要考生提供。
4、长治市资格审核只安排此一批次,不设补审。
附件: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初级)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