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请参加了2017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全科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各区县财政局联系电话请见首页“联系区县”栏目)领取证书,特此通知。特别提示:职称证书的管理工作由人社部门负责,若有遗失、补换等事宜请与当地人社部门联系。
乐山市考办
2018年1月18日
关于领取2017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请参加了2017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全科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各区县财政局联系电话请见首页“联系区县”栏目)领取证书,特此通知。特别提示:职称证书的管理工作由人社部门负责,若有遗失、补换等事宜请与当地人社部门联系。
乐山市考办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