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会〔2017〕26号》获悉,浙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开始时间为考前10天。
2018年浙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注意事项
(一)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的规定,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考场原则上设在各设区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较多的市,可以在所属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条件的县(市、区)设若干分考点并报省会计考办备案。分考点所在的财政局应积极配合协助地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二)已通过网络报名及缴费的考生,在考试前10天开始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省级”节点,在“部门窗口”中选择“省财政厅”,再点击“网上办事系统”的“浙江会计考试报名”,自行下载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实行机器读卡评卷。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中关于“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不查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试卷”等规定,我省对全部都是客观题读卡评卷的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不予受理。对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的成绩查对申请,有关考生应当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当地会计考试管理部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