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经济师合格证书发放管理通知

来源:株洲人事考试网 2018-04-04 17:14
经济师考试

摘要:2014年-2016年期间尚未领取经济师合格证书的考生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来我中心综合服务大厅领取,届时仍未前来办理领取手续的考生,将不再承担证书保管的相关责任。从2017年3月1日开始,新下发的各类证书,考生须在该证书领取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领取完毕,逾期未领取导致的证书遗失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关于各类证书发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近年来,我市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考生通过了各类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考试,其中大部分考生领取了相关证书,但仍有部分考生因故未及时领取,造成我中心各类证书积压较多。这不仅可能对考生本人带来不利影响(如不能及时评聘职称、注册相关资质资格等),也给本中心的证书管理增加了难度。

为进一步规范各类证书的发放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尚未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来我中心综合服务大厅领取,届时仍未前来办理领取手续的考生,本中心将不再承担证书保管的相关责任。

二、从2017年3月1日开始,新下发的各类证书,考生须在该证书领取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领取完毕,逾期未领取导致的证书遗失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三、证书领取方式及其它:

1、本人前来领取的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前来领取的须携带《委托书》、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证书可按自愿的原则采取邮政快递到付方式领取,请考生按填写快递到付基本信息;

4、领取证书的考生,请在附件1-3的数据表中进行查询,并记录本人的参考年份、签领序号或档案号等证书信息。

5、领证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天伦东路138号(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三楼304室),咨询电话:28681089、28813393.

特此通知

株洲市干部考试培训中心 
2017年2月22日

2014-2016年各职(执)业资格类考试证书查询表.xls

委托书(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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