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统计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经发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2018年统计专业技术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办法和时间
(一)报考条件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90号)规定执行。
1.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2)热爱统计工作,具有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3)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2条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高中毕业以上学历;②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4)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2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初级职务满4年。②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初级职务满4年。③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④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⑤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⑥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1年或获博士学位。
(5)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2条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②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或者取得中级资格后(包括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下同),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③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④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或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2.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二)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底色为白色),及以本人身份证号为标题的jpg格式电子版照片1张(不大于20KB)。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无主管部门,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盖章即可)。市直及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辖区内有关单位的统计人员可到婺城区、金东区统计局或市统计局(双龙南街801号市府大楼405室,电话:82469055)办理报名手续。各县(市、区)报名地点为当地统计局(见附件2)。
(三)全省统一报名时间定为 6月1日至6月30日工作时间(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四)考生报名时需查验有关证件原件,并向所在地统计局提交复印件一份。查验证件包括: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大专以下学历(不含大专)报考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需查验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应届生报考初级资格考试需查验学生证原件和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材料。
各县(市、区)要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并在报名表有关栏目内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二、报考人员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
(一)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二)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日期定为2018年10月21日(星期日)。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点设置。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设在杭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金华市区(义乌市除外),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大纲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8年度新版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可从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下载。根据新修订的考试大纲内容,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也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五、考务费收取
考务费收取标准按浙价费〔2000〕131号文件规定执行,初、中级35元/科(初级70元,中级70元)。
金华市统计局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