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统计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8-05-31 11:16
统计师考试

南京市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8〕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高级)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二、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和《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和《统计工作实务》2个科目;初、中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1个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者,还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应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

(5)获得非统计学或非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报名条件中所指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三)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的,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四、报名工作

(一)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全省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30日至6月13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8日。报名网址:http://139.129.105.49/tip/stdLogin.jsp。

(二)从2018年报名开始,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

(三)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需于2018年6月11日-14日上午11:30,携带以下材料到南京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接受资格审查(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314室),联系电话:025-68787738、68787703。只有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才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8日。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根据市职称办《关于加强我市考试类职业(职称)资格报考审核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15〕29号要求,办理资格审核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其中:

中专学历报考的:除学历证书复印件外,本省毕业的还须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网址:http://www.jsbys.com.cn/glonassdetail.aspx?road=R;205;119;499;)出具的学历认证【省内学历认证(不含外省)一般5个工作日可出报告】;外省毕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须由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

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除学历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在线验证有效期须超过2018年6月30日);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现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校成人教育学历,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须由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军官证或退伍证原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现工作单位出具并盖章,模板可下载附件);

(5)、提供现工作单位为报考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清单(一个月以上),在当地社保部门出具或打印;劳务派遣人员须同时提供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清单(一个月以上)和劳务派遣合同;

(6)、“对应的报考条件中提到需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持往年准考证可直接办理同级别考试的报考手续,无需再提供备审材料(报名表除外)。

逾期不来审核,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综财〔2011〕96号)的规定,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2018年10月15日—10月19日(节假日除外)凭考生身份证原件到南京人才大厦(北京东路63号)17号窗口领取。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0日至10月19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12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五、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2018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用书、相关辅导材料由中国统计出版社独家发行,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出版社官网(网址: http://csp.stats.gov.cn/)或官方指定网络销售平台(网址:https://mall.jd.com/index-49117.html)购买,联系电话:010-63376901。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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